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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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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·in-force·等级 A·核查 2026-10-11·来源 1 ↗ 来源 2 ↗

发布机关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(令第 15 号)
公布
2023-07-10
施行
2023-08-15
状态
in-force
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教育部、科学技术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 15 号:2023 年 5 月 23 日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 年第 12 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其余六部门同意,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布,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。五章二十四条。中国第一部面向生成式 AI 服务的全国性规则,也是后来那些更窄的规章往上挂靠的通用底座。

一句话

谁向境内公众提供生成式 AI 服务,谁在中国法上就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:训练数据必须合法,生成内容不得含列明的违法类型,发现违法内容要在生成环节止损并上报,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还要做安全评估并履行算法备案——而本办法没有给自己的罚款额度。

管谁、管什么

关键条款(只收改变行为的那些)

条款 要求
第三条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、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,对生成式 AI 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。
第四条 五项义务: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得生成列明的违法与有害内容;在算法设计、训练数据选择、模型生成和优化、提供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民族、信仰、国别、地域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健康等歧视;尊重知识产权与商业道德,不得利用算法、数据、平台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;尊重他人合法权益,不得危害身心健康,不得侵害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;并按服务类型提升透明度,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。
第五、六条 属于鼓励而非义务:跨行业应用、协同建设数据与风险防控、算法、框架、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、国际交流与参与国际规则制定、训练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以扩充高质量公共训练语料。
第七条 预训练与优化训练的数据处理须: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;不得侵害知识产权;涉及个人信息须取得个人同意或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;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,增强其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客观性、多样性;并遵守网络安全法、数据安全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与监管要求。
第八条 研发过程中开展数据标注的,须制定清晰、具体、可操作的标注规则,开展数据标注质量评估,抽样核验标注内容的准确性,对标注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并监督指导。
第九条 提供者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与网络信息安全义务;涉及个人信息的,承担个人信息处理者责任。须与注册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。
第十条 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、场合、用途,指导使用者科学理性认识和依法使用,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户过度依赖或者沉迷。
第十一条 依法保护使用者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:不得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留存可识别身份的输入信息与使用记录,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;并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补充、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。
第十二条 按照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对图片、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——标识义务是转致来的,本办法没有另立格式。
第十三、十四条 提供安全、稳定、持续的服务。发现违法内容的,及时采取停止生成、停止传输、消除等处置措施,采取模型优化训练等措施整改,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;发现使用者利用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,依法依约采取警示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或者终止向其提供服务等措施,保存记录并报告。
第十五、十八条 建立健全投诉、举报机制,设置便捷入口、公布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;使用者也有权直接向主管部门投诉、举报。
第十六、十九条 网信、发展改革、教育、科技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公安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等部门依职责监管,并被要求制定分类分级监管规则或者指引;监督检查时提供者须说明训练数据来源、规模、类型、标注规则、算法机制机理并提供必要支持,参与评估与检查的机构和个人负有保密义务。
第二十、二十一条 见下节。
第二十三条 法律、行政法规要求取得行政许可的须依法取得;外商投资生成式 AI 服务须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。

罚则:只转致,不自定金额

第二十一条把处罚交给一般法——点名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科学技术进步法》等;法律、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,才由主管部门警告、通报批评,责令限期改正,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提供相关服务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,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。本办法通篇没有出现任何罚款数额。

因此真正的大额上限在一般法里: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66 条对情节严重者最高 5000 万元或上一年度营业额 5%;修正后的网络安全法(2026-01-01 施行)最高 1000 万元、责任人最高 100 万元;通往上限有两条路径——网络运行安全失效走第六十一条,违法信息处置走第六十九条——两条都已逐条抄录在网络安全法卡片的罚则段。可执行制裁的重心是暂停服务而不是罚款。

与既有法律的关系

为什么这条对照有意义

"中国还没有 AI 法"这个说法容易被误读:它不是法律,但从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,它就是在华发布生成式服务者的通用义务集,此后每一部更窄的规则(标识、伦理审查、拟人化服务)都是往它上面插而不是把它换掉。欧盟的通用大法在日历上更早通过,但模型义务的实际适用晚于中国服务义务的生效时间。

官方来源

原文引证

下面每一句都是从官方原文逐字抄下,并锚到本卡片依据的那份 snapshots/ 快照。node scripts/check-quotes.mjs 离线复校——引文与原文对不上时会报错,而不是悄悄变成记录。上方的表述是本库的行文,这里才是锚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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